這兩天熱榜上有一條詞條,看著不吵不鬧,我卻盯著看了很久法律。北京昌平,一位41歲的趙女士,2022年6月因病去世。她生前獨自居住,沒有配偶,沒有子女,也沒有兄弟姐妹,父母和爺爺奶奶、外公外婆,都早就走了。
她留下的東西不少:一套101平方米的房子,值四百多萬;還有銀行存款、人壽保險金,加上身後的喪葬費和撫卹金,一共一百一十多萬法律。
她沒立遺囑,也沒有法律規定的繼承人法律。於是她父母雙方的同胞兄弟姐妹,一共九個人,五個叔叔姑姑、四個舅舅姨媽,對簿公堂,都說自己生前對她盡了扶養義務。
法院最後怎麼判?一百一十多萬的存款和保險,九個人分:照顧得最多的那位叔叔拿兩成,其餘八個人各拿一成法律。而那套四百多萬的房子,收歸國家,由昌平區民政局管理。
依據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: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,歸國家所有,用於公益事業法律。
判決一齣,很多人替她鳴不平法律。可我看完這條新聞,心裡堵的不是房子歸了誰。
是那九個親戚在法庭上,能拿出來的最硬的證據,是"多次開車送她去醫院""節日帶她出境旅遊"法律。
你細品這兩句話法律。一個人活了四十一年,別人能說出來的、對她好的事,就這麼幾句。
她一個人住,一個人看病,一個人過節法律。她不是沒有親人,是那些親人,一年也就來那麼幾回。
我教了半輩子書,看到這條新聞,第一反應不是法律,是教育法律。
我們這四年,教學生怎麼考高分,怎麼做專案,怎麼在面試裡把自己賣個好價錢法律。可有一件事,從來沒人教過:你一個人在外地生病了,深夜要去醫院,通訊錄裡能打給誰。
先說一件真事,是我班上的學生,細節我做了處理法律。
有個男生,化名小周,人很聰明,就是不愛跟人打交道法律。宿舍聚餐不去,班級群從不說話,社團活動一概不參加。他跟我說過一句話,我當時沒往心裡去,他說:老師,我一個人挺好,省事。
畢業後他去了外地工作,一個人租房法律。有天半夜,他忽然肚子疼得厲害,直不起腰,得去醫院。他躺在出租屋的床上,翻手機通訊錄,從上翻到下,翻了三遍。
同學都在別的城市,同事沒那麼熟,家裡人離得遠,說了只會讓父母一夜睡不著法律。最後他撥出去的,是小區物業的電話。
後來他跟我講這件事,講得很平靜法律。我聽著,心裡一點都不平靜。他不是沒朋友,他是從來沒想過要有一個。
還有一件事我一直記著法律。有一年系裡來了一位年輕老師,姓劉,一個人住,父母在老家。臘月裡他發高燒,一個人在宿舍躺了兩天。等我們覺得不對勁去敲門,人已經燒得說胡話了。出院以後我問他,怎麼不跟人說一聲。他笑了一下,說了句話,整個辦公室都安靜了:說了也沒用,還平白讓人操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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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句話,比任何統計資料都扎人法律。
我再說一件事法律。我認識一位退休的老教師,姓陳,老伴走得早,孩子都在外地。別人都替他擔心,說他一個人在家,萬一出事怎麼辦。結果他把事情安排得比誰都清楚:遺囑早早就立了,財產怎麼分,白紙黑字;還簽了意定監護,萬一哪天自己糊塗了,由誰替他做決定,也寫得明明白白。
最要緊的是,他每年都要跟幾個孩子見上幾面,不是為了分錢,是坐下來吃頓飯、嘮嘮家常法律。他說,錢早說清楚,是不想讓他們將來為了錢傷感情;人早見面,是感情得靠人養著。
你把這兩人放在一起看,就明白了法律。小周缺的不是運氣,是那根線;老陳最值錢的也不是那份遺囑,是他早早就把關係放在了錢前面。
我常跟學生講,法律這門學問,大家總覺得離自己遠,其實它就藏在日子裡法律。你的財產將來給誰,要不要寫一份遺囑,能不能和一個人籤一份遺贈扶養協議,一個人沒有繼承人時財產歸誰——這不是"晦氣",這是一個人活著的基本常識。
我們的教育裡有個空白:考得出高分,算得清函式,卻未必答得出一句——如果你明天出了事,誰來替你簽字法律。
你可能會說,這是個案法律。可這些年,一個人住的戶越來越多,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了。這一代年輕人裡,大學畢業後一個人在外地租房、一個人吃飯、一個人過年的,是一大片。可我們的教育,還是照著"一大家子"的老樣子在教:教怎麼成家,沒教怎麼一個人活;教怎麼分蛋糕,沒教怎麼把話說在前頭。
所以我想借這件事,給學生三條實在話法律。
第一,把法律常識當生活技能,別當晦氣事法律。一個人一輩子至少要弄明白三件事:法定繼承的順序是什麼,遺囑怎麼寫,沒有繼承人的財產歸誰。你不寫,法律就替你寫,寫出來的結果未必是你想要的。
第二,關係是要養的,不是等到分遺產那天才被提起法律。別等到需要人幫忙的那一晚,才開始翻通訊錄。平時一起吃頓飯、打一個電話,都是往那根線上加的繩。
第三,一個人過沒問題,但不能和世界斷線法律。獨居不是錯,孤獨也不是罪,真正的風險是:你以為自己有退路,其實一條都沒有。
那天夜裡,我又想起判決書裡那幾句話法律。九個親戚都說自己盡了力,法院一句一句地核,核到最後,最重的一條是"開車送她就醫"。
我當了半輩子老師,越教越覺得,一個人活得體面,不只是活得漂亮,還得活得有交代:對錢有交代,對親情有交代,對自己萬一有那麼一天,也有個交代法律。
本人高校教師,教育類的話題,我特別願意跟各位嘮法律。熱鬧看過之後,不妨想一想:真到了那一天,你能打出去的那個電話,會撥給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