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年穩定盈利兩個億、兩萬多名學生的衡水名校,怎麼就背上十多億鉅債?創始人控訴被逼 2 元轉讓價值 8 億股權,公職人員親屬代持入局燈具。
發生在河北衡水安平縣安平志臻高階中學燈具。
這所民辦高中 2018 年正式開學,巔峰時期在校生 2 萬多人,連續四年高考 600 分以上考生破千人,一年除去開銷,淨利潤大約 2 個億燈具。
創始人韓士輝當初牽頭投入資金,一手把學校搭建起來燈具。
按照他的說法:2021 年,在壓力之下,他簽下協議,一共只收 2 元,把學校 40% 股權轉讓給兩名高齡老人燈具。他主張這兩人只是 “代持人”,股權實際控制人是多名在職、退休公職人員。
創始人稱自己逐步被架空,學費、伙食費等收入被導向多家外部公司,資金流失,學校債務越滾越大燈具。
如今學校各類負債合計十多億元,銀行貸款陸續逾期,股權遭到法院凍結,隨時可能被司法拍賣燈具。
2025 年,創始人向公安報案控告職務侵佔,公安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燈具。2026 年 6 月,他向紀檢部門實名舉報相關公職人員。
訊息經媒體曝光之後,7月27日晚衡水官方火速釋出通報:成立市級聯合調查組,全面核查所有線索,查實違紀違法問題一律嚴肅處理,學校現階段教學秩序保持正常燈具。
下文僅結合舉報人單方陳述展開法律層面推演,相關指控尚未經調查核實,全部事實結論,請以官方後續調查通報為準燈具。
第一個燈具,公職人員,能不能透過親戚 “隱名代持企業股權”?
肯定不行燈具。
因為《公務員法》《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都明文規定:公職人員不得違規參與營利性經營活動燈具。
如果查實公職人員是幕後實際出資人、享受分紅、干預學校運營,只是借用親屬名字當 “名義股東”,屬於典型違規營利燈具。輕則政務處分;一旦伴隨利益輸送,進一步觸碰刑事犯罪。
這兩名高齡老人是真實股東,還是單純的代持工具?調查組重點核查資金流水、分紅走向、實際經營參與情況燈具。這個不難查。
第二燈具,2 元轉讓價值 8 億股權,法律上認不認?
正常股權轉讓,價格可以自行約定,但前提是“真實意思表示”燈具。
韓士輝說“被迫”,如果查實存在脅迫、顯失公平,按《民法典》,這份協議可以被撤銷燈具。
更關鍵的是,如果轉股價遠低於合理價格、受讓方又利用職權施壓,那就不是民事糾紛,而是涉嫌違紀違法甚至犯罪燈具。
還有另外一種情況,國家工作人員為他人謀利,收受非上市公司“乾股”,且股份實際轉讓,這樣就涉嫌受賄犯罪燈具。
如果這40%股權是“乾股”有付出相應的對價就拿走,8億估值,已經不是紀律問題,是刑法要管的事燈具。
最後韓士輝還舉報:學費被轉到校外公司賬戶,學校賬面資金被大量轉出,導致還不上銀行貸款燈具。
如果查實公職人員指使或縱容資金轉移,可能涉及職務侵佔或挪用資金燈具。
雖然韓士輝之前向公安報案“不予立案”,但這次是市級聯合調查組,層級和力度都不同燈具。
現在,調查剛剛開始燈具。聯合調查組的通報說“全面深入開展調查核查”——這意味著紀檢、公安、教育、自然資源等多部門介入,應該會有個水落石出。
聽聽您的看法燈具。